【导语】: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去哪办?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事项名称:补领婚姻登记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条件是: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流程:
1、填表:当事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2、受理:当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需补充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到发证窗口发证,取得婚姻证书。
申报材料:1、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2、原来的婚姻登记档案; 3、不亲自到场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5、3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收费标准:结婚登记:9元/对;离婚登记:8元/对,计价格(2001)523号,闽价(2001)费字223号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机构:各地婚姻登记机构
联系电话:0599-8738010
办理地址:延平区婚姻登记处 8738045 延平区玉屏路1号 邵武市婚姻登记处 6237188 熙春中路222号 武夷山市婚姻登记处 5308332五九路(人民银行旁) 建阳市婚姻登记处 5631865 东桥东路11号 建瓯市婚姻登记处 3823128 磨房前39号 浦城县婚姻登记处 2830511新浦路西一区18号顺昌县婚姻登记处 7837285 南北街23号 光泽县婚姻登记处 8373279 二一七路167号 松溪县婚姻登记处 2336455东大路86号 政和县婚姻登记处 3335128 南大街47号 南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738010 玉屏北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