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事项名称:离婚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内地居民一方户口在南平市;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5、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
办理流程:
1、填表:当事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受理:当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退回,需补充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到发证窗口发证,取得离婚证书。
申报材料:
1.外国公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澳门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4.台湾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5.华侨提供中国护照,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6.内地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7.婚姻登记窗口直接提供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8.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一份,离婚协议书为两人一式三份; 9.单人照两寸的各2张。
收费标准:8元/对 收费依据: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523号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机构:各地婚姻登记机构
联系电话:0599-8738010
办理地址:延平区婚姻登记处 8738045 延平区玉屏路1号 邵武市婚姻登记处 6237188 熙春中路222号 武夷山市婚姻登记处 5308332五九路(人民银行旁) 建阳市婚姻登记处 5631865 东桥东路11号 建瓯市婚姻登记处 3823128 磨房前39号 浦城县婚姻登记处 2830511新浦路西一区18号顺昌县婚姻登记处 7837285 南北街23号 光泽县婚姻登记处 8373279 二一七路167号 松溪县婚姻登记处 2336455东大路86号 政和县婚姻登记处 3335128 南大街47号 南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738010 玉屏北路3号福建省民政厅0591-8767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