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平市港澳通行证换发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或者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收费标准为60元/张,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南平市港澳通行证换发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二)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二、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6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7监护人的委托书
8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9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10*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
1、带*为必需材料
2、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办理。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同时需申请相应的港澳签注才能出境。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101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四、收费标准
60元/张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工作日: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境】可获港澳台签注、通行证,护照,外国人证件(居留、停留、旅行、出入境)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