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平建造翻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所需材料根据修建程度有所不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额外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不收费,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南平市建造翻修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申请材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工程预(决)算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批文、拆迁安置协议)
建设用地批准书
2、大修自住住房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工程预(决)算书
不动产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三、办理地点
四、注意事项
1、大修房屋时间一年内办理;
2、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房屋所需费用;
3、如需提取配偶方公积金,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4、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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