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办理结婚登记?去哪里办?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事项名称:结婚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内地居民一方户口在南平市;
3、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
办理流程:
1、填表:当事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受理:当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退回,需补充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到发证窗口发证,取得结婚证书。
申报材料:
1.外国公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声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2.香港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3.澳门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4.台湾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5.华侨(出国人员)提供中国护照,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6.内地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婚姻登记窗口直接提供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7.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有单独说明的除外;
8.结婚合影照两寸3张
收费标准:9元/对收费依据:计价格(2001)523号,计价格(2001)523号,闽价(2001)费字223号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机构:各地婚姻登记机构
联系电话:0599-8738010
办理地址:延平区婚姻登记处 8738045 延平区玉屏路1号 邵武市婚姻登记处 6237188 熙春中路222号 武夷山市婚姻登记处 5308332五九路(人民银行旁) 建阳市婚姻登记处 5631865 东桥东路11号 建瓯市婚姻登记处 3823128 磨房前39号 浦城县婚姻登记处 2830511新浦路西一区18号顺昌县婚姻登记处 7837285 南北街23号 光泽县婚姻登记处 8373279 二一七路167号 松溪县婚姻登记处 2336455东大路86号 政和县婚姻登记处 3335128 南大街47号 南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738010 玉屏北路3号福建省民政厅0591-8767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