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南平居民
2、前往台湾地区旅游;
3、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4、未满16周岁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
4、参加团队旅游,需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非国家工作人员: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
4、参加团队旅游,需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流程
1、填表:申请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受理: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注:旅游团领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其所在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
办理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东山路197号
咨询电话:0599-8862165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河滨路108号
咨询电话:0599-28832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